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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 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2022-11-2   |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职业培训机构:

现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 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鄂 人社办函〔2022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即日起到12月底持续对校园安全、实习实训、疫情防控等方面全面系统排查。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 清单,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严格检查,落实责任。市人社局负责中心城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所在辖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检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管理措施不落实、管理责任不履行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县(市)人社部门及时总结排 査整治工作情况,于118日前将排查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 技工院校

 联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彭传波   

 联系电话:0716-8512493   电子邮箱:136326029@qq.com

二) 职业培训机构

 联系科室:劳动关系与政务服务科  联系人:文子杰  

 联系电话:0716.8512492  电子邮箱:751228282@qq.com

 附件:荆州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022-10-24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人社部有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坚持保安全就是保发展、保民生、 保稳定的理念,认真排查纠治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存在的各类隐患,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 保障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

检查范围

全省技工院校校园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工作。

检查重点和方式

(一)检查重点

         1.校园安全。一是查既有建筑安全检查、自查问题隐患 是否消除,有无新增隐患;查校舍、教学楼、运动场和围墙等 区域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二是查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危化品使用存放等是否合规安全; 查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数量、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接乱搭电线,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四是查各 项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 

         2.实习实训。一是查学校是否学习贯彻《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是否按“无协议不实习”、1个“严禁”、27 “不得”底线和红线强化学生实习管理。二是查学校是否认真履行学生实习管理主体责任,是否有实习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管理职责职能是否落实到位。三是查是否将实习教育、实习管理、实习保障、实习安全、实习报备等制度贯穿实习工作的全过程。四是查是否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有跟踪、 有落实,保障实习工作规范有序。

    3. 疫情防控。一是查是否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是否构建统一领导、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查是否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防控工作网。三是查学校疫情防控安全管 理是否规范,扫码、测温、戴口罩等进出校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要求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等严格执行消毒措施,是否对脏、乱、差等校园环境卫生进行有效整治。四是查防疫 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师生是否养成“一米线”、勤洗手、使用公筷等卫生习惯。五是查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措施和要求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是否落实,疫情防控物资是否足量储存,是否设立隔离室、观察室,开通师生和职工发热门诊绿色通道。六是查是否按照当地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分步骤、稳妥有序配合做好符合条件师生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应接早接”。 

        4. 其他。一是查学校是否制定有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工作预案、工作措施等。二是查学校心理健康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因家庭和学生心理方面的问题等引起的自杀和对他人的伤害行为。三是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校园贷、诈骗、校园暴力、私藏管制刀具、毒品等刑事案件。四是查学校是否存在学生权益政策落实不到位、合作办学不规范等隐患。

  (二)检查方式

围绕校园安全、疫情防控、实习实训工作,重点查职能职责和政策落实,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查工作台账和工作效果,查巩固成果和建章立制。按照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的步骤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校园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把思想 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 强化责任意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做好安全工作。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环环明确职责,坚持以大概 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三) 坚持立行立改。要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开展排查整治,落实岗位安全职责。狠抓问题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层层压实责任,步步落实举措,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 加大宣传力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常态组织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筑牢安全防线,营造安全教育的良好氛围。请各地于1110 日前完成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我厅,同时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 (附件)。

   联系方式:省人社厅职建处刘华平洪广027-86656621  18694057748

   附件: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